热烈庆祝我司汽车行驶记录仪首家获得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(CCC)证书 |
2005年9月,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137号公告,将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(CCC)目录,规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,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的,不得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。 公告发布后,广州市银光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积极响应,并以公告精神为动力,以产品质量为核心,迅速行动。在2005年7月记录仪产品获得中国公共安全产品自愿认证(GA)证书的基础上,于2006年2月7日又在行业内率先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,并第一家获得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(CCC)证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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